厄斯德拉上(以斯拉记,Ezra)引言

导读与说明

历史背景

《撒慕尔纪(撒母耳记上下,1–2 Samuel)》和《列王纪(列王纪上下,1–2 Kings)》叙述了从达味(大卫,David)时代到流放至巴比伦(巴比伦,Babylon)这五百年的以色列(以色列,Israel)历史,中间没有间断。

接下来便是七十年的沦陷,或者说是流放。但是并非所有百姓都遭到流放。留在国土上的大部分是小农,他们没有领导者,也没有精神上的领袖,因此对于光复国家无所作为。

公元前538年,加色丁(迦勒底,Chaldeans)的征服者居鲁士(古列,Cyrus)发了一道谕令,让流放到巴比伦(巴比伦,Babylon)的所有以色列(以色列,Israel)人返回他们的家园。居鲁士(古列,Cyrus)的这一姿态,首先是出于政治目的,圣经将此视为天主对先知们(尤其是耶肋米亚(耶利米,Jeremiah)和厄则克耳(以西结,Ezekiel))的许诺的应验。居鲁士(古列,Cyrus)的谕令标志着流放者回归的开始:他们将要复兴国家。首先启程回家的人是和国王的后裔则鲁巴贝耳(所罗巴伯,Zerubbabel)一起走的。历经了艰难的开头之后,犹太人(犹太人,Jews)终于在下一个世纪,在厄斯德拉(以斯拉,Ezra)和乃赫米雅(尼希米,Nehemiah)的引导下得到了重组。

厄斯德拉(以斯拉,Ezra)的改革

居鲁士(古列,Cyrus)的谕令并未缓和已成为波斯(波斯,Persia)帝国一个省份的巴勒斯坦(Palestine)的政治局势。耶路撒冷(耶路撒冷,Jerusalem)仍然处于撒玛利亚(撒玛利亚,Samaria)人的管辖之下,撒玛利亚(撒玛利亚,Samaria)贵族不想让经过五十年的流放之后重返家园的犹太(犹太,Jewish)贵族后来居上。这便引发了犹太人(犹太人,Jews)和撒玛利亚(撒玛利亚,Samaria)人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。

并非所有的犹太人(犹太人,Jews)都回到了故土。许多人在流放之前就已移居他国,并继续留在他们的居住国,如埃及(埃及,Egypt)、亚述(亚述,Assyria)、波斯(波斯,Persia)等地。有些被流放到巴比伦(巴比伦,Babylon)的犹太人(犹太人,Jews)没有回来,因为借助互相帮助,他们已成功地克服了困难,在当地享有不错的地位。而那些以整个家族或以有组织的团体形式迁回的,是最能认同先知信息的犹太人(犹太人,Jews),这促成他们重建一个纯洁神圣的以色列(以色列,Israel)。

对他们来说,第一项危机就是如何定居在由外方人充斥的家园,犹太人(犹太人,Jews)并没有完全认知他们的使命,这可能使他们失去热情。这就是厄斯德拉(以斯拉,Ezra)和乃赫米雅(尼希米,Nehemiah)促成犹太人(犹太人,Jews)本身团结,不和其他民族混在一起工作的重要性所在。请特别参阅异族通婚的问题(厄上9-10;厄下9:2和13:10-30)。

后来,在圣经工作中,对于收集书卷并首次将这些作品编纂在一起,使圣典形成宗教基础这方面,厄斯德拉(以斯拉,Ezra)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。在此之前,圣经都是被收藏在宫殿里或把持于司祭的手中,对民众来说,只要参加传统的圣殿仪式就足够了。

厄斯德拉(以斯拉,Ezra)开创了新的礼拜形式,使共同阅读圣经成为民众宗教生活的基础,从而使他们的信仰更加稳固。见厄下9:2。加下2:13-14追忆了厄斯德拉(以斯拉,Ezra)在编纂圣经成书上的地位。

厄斯德拉(以斯拉,Ezra)的改革使经过巴比伦(巴比伦,Babylon)流放之后的犹太(犹太,Jewish)团体有了其独特性。天主的子民成为一神圣的民族,献身于天主,并以许多律法屏障和其他民族相隔离。他们生存就是要维持对唯一天主的敬拜,而且因为他们并非独立国家,司祭便以天主之名掌握了世俗和宗教的权力。

《厄斯德拉(以斯拉记,Ezra)》和《乃赫米雅(尼希米记,Nehemiah)》

最早,这两卷书是不分的。即使现在,我们也称前者为厄斯德拉上卷(以斯拉记,Ezra),后者为厄斯德拉下卷(尼希米记,Nehemiah)。这些书卷提供了有关这两个人所完成的工作资料。以下是犹太(犹太,Jewish)团体光复的步骤:

-从公元前538年居鲁士(古列,Cyrus)颁布谕令开始,好些被流放的团体和则鲁巴贝耳(所罗巴伯,Zerubbabel)返回故土,重建圣殿(厄上1:1-4:5;4:24-6:2)。

-而后,犹太人(犹太人,Jews)的敌众想要阻止圣城的重建(厄上4:7-23)。

-大约在公元前458年,厄斯德拉(以斯拉,Ezra)开始组织团体,将梅瑟(摩西,Moses)律法强制成规则(厄上7-10)。

-公元前445年,乃赫米雅(尼希米,Nehemiah)从波斯(波斯,Persia)归来,重筑城墙,而后治理耶路撒冷(耶路撒冷,Jerusalem)长达十二年(厄下1-7)。

-最后则是乃赫米雅(尼希米,Nehemiah)在公元前425年的第二项使命(厄下13)。